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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

日期:2017-01-25 13:15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
    一、部门情况
    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    朝阳区地税局设置16个职能科室、1个稽查局、内设5个科,15个税务所和1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。
    部门职责:
    1、宣传、贯彻、落实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。
    2、根据市地税局和区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,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计划,组织、实施、监督并落实;开展税源调查,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,定期向市地税局和区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。
    3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工作,并提出建议。
    4、承担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资源税、印花税、契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教育费附加、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(代征)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征收管理责任(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)。
    5、负责贯彻落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履行提供便捷、优质、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,组织实施税收宣传、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。
    6、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,并对各种涉税违法、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。
    7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,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,保障税收信息安全。
    8、承办市地税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   (二)人员构成情况
    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部门行政编制682人,实际606人;事业编制6人,实际5人;聘用人员(公安系统文职人员、公安系统辅警人员、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、其他聘用人员--临时工)183人。
    离退休人员106人,其中:离休1人,退休105人。
    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    一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,确保完成收入任务
    坚持依法征税,应收尽收,不断完善组收措施,紧密结合朝阳区经济发展定位,积极挖掘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,确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,在保持合理年均增速的基础上持续提高收入质量。深化税收分析预测,准确把握税源的特点和发展变化趋势,关注重点行业发展动态,继续与区国税联合开展税收分析,提高税收分析预测的科学性。
    二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,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
    强化税种税源管控,完善税种税源精细化管理。落实好营改增后延续性税收政策,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,提升股权转让后续管理水平。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做好房、土税源清查、数据比对及报表分析,加强存量房交易一体化管理及风险防控。做好土增税预征及清算管理,深化印花税征管。提升国际税收管理,加强非居民企业及个人管理,加大跨境税源及国际情报交换核查力度,与国税联合做好反避税工作。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,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,加强对禁限产业税收管理。围绕创新、环保等优惠事项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,加强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辅导。切实关注民生,落实好养老机构、创业就业等优惠政策,做好残保金征收和工会经费征收工作。
    三、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,提升税收征管质效
   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,优化业务流程,加强分税种和自然人税收管理,结合金税三期系统加强税收风险管理,提升大企业税源服务与管理水平。加大信息管税力度,完善办税大厅自助服务设备等系统建设,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各项税收政策、制度的调整。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,在联合建设办税服务厅、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,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。加强与区内各部门沟通协作和数据共享,完善综合治税、协税护税体制。
    四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,优化区域税收环境
    持续加强法治建设,建立和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,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,规范基层税收执法。严格规范权力运行,加强督察审计的质量监控,完善责任追究机制,有效防控税收执法风险。加强稽查工作规范化管理,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,加大涉税重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,及时妥善处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问题。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,采取更加灵活的配置应对多元化办税需求,持续做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、税务咨询及投诉管理。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网站、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税法宣传辅导。
    五、深化干部队伍建设,凝聚干事创业氛围
    加强党的建设,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,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及文化引领,发挥工会和团组织作用凝聚队伍干事创业活力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,深入贯彻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,持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,结合各时期重点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巡查,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。按照分级、分类、分层培训要求,开展分岗位、分类别、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。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测评、新任正副科级领导试用期满考察任职、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相关工作。提升内部行政效能,优化政务流程,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及考核结果应用,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。
    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    2017年收入预算64290.9147万元,比2016年68109.8422万元减少3818.9275万元,下降5.61%其中:财政拨款64290.9147万元,比2016年68109.8422万元减少3818.9275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
    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    (一)基本支出预算13219.55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20.56%,比2016年9746.44万元增加3473.11万元,增长35.63%。依据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。
    (二)项目支出预算51071.3647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79.44%,比2016年58363.4022万元减少7292.0375万元,下降12.49%。
    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    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    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
    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    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107.42万元,比2016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9.20万元。其中:
    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    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18.12万元,与2016年预算持平。
    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89.3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9.20万元。主要原因: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相关要求,加强公车管理,减少公车运维支出。
    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   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5.84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.6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1.24万元。
    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   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7.4543万元。
    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    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   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    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   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 
附件:
1.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
2.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(预算02表)

3.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3表)

4.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4表)

5.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(预算05表)
 
6.部门预算收入表

7.部门预算支出表

8.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
9.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
10.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